新疆伊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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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县概况

历史文化

发布时间:2024-02-14 22:02
历史文化

汉宣帝神爵二年(公元前60),汉朝设西域都护府,管辖西域地区,今伊宁县一带正式纳入祖国版图。唐高宗显庆二年(657),唐朝灭西突厥汗国,基地高台嗢鹿州都督府,隶属安西都护府。

乾隆二十七年(1762),清政府在伊犁设置“总统伊犁等处将军”,治理新疆天山南北以及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广大地区,筑“伊犁九城”,其中在固勒扎筑宁远城,并陆续从南疆各地增调维吾尔人来伊犁分拨屯种,史称“回屯”。

光绪十年(1884),新疆建省。1888年5月25日设宁远县,隶属伊塔道伊犁府,管辖伊犁府除绥定县以外的广大地区。

民国3年(1914),宁远县改称伊宁县。

民国6年(1917),伊犁道分设伊犁、塔城两道,后伊犁道改为行政区,伊宁县隶属之。

民国21年(1932)3月24日,以喀什河为界析置巩留县,伊宁县辖5个行政区。

1949年9月25、26日,新疆和平解放。12月中旬,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伊宁县城。1950年6月,伊宁县人民政府宣告成立。

1951年,伊宁县伊犁河南坎区6个乡划归宁西县(今察布查尔县)。

1952年5月23日,政务院批准设立伊宁市,县城5个区析置划归伊宁市,时县辖9个区。

1953年,伊宁县六区七乡(库色木契克乡)划归博乐县、八区三乡(玛勒巴扎)划归伊宁市。

1955年3月,伊犁专署建制撤销后,伊宁县与伊犁地区其余7县1市成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属县(市)。

1957年,伊宁县城迁驻吉里于孜。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各区改设为红旗、胜利、红星、团结、天山、十月、火箭、新路、灯塔(年底撤销)、五一共10个公社,到1962年又先后成立第一、第二、第三公私合营牧场。

1966年1月,麻扎乡(原尼勒克县东风公社4个大队)由尼勒克县划归伊宁县。

1975年,红旗(巴彦岱)公社、反修(界梁子)牧场划归伊宁市。同年恢复伊犁地区行政公署,伊宁县归其领导。经过多次更迭,到1977年末,全县共有13个人民公社、2个地方国营农场、3个公私合营牧场、个良种繁育场。

1978年,各公社改以驻地命名。1979年伊犁地区建制再度撤销,伊宁县复为伊犁州直属县。1980年9月,十月公社析置成立萨木于孜公社。1981年12月,伊宁县革委会被撤销,恢复成立县人民政府。

1985年1月,伊犁地区行政公署建制再次恢复,伊宁县隶属之。同年政社分开,原人民公社分别更名为乡、镇,全县共辖2镇、16乡(其中1个为民族乡)、2个地方国营农场、3个地方国营牧场。1987年成立喀拉亚尕奇、阿乌利亚2乡。1998年7月28日,3个牧场改制,分别划归临近乡管理。2001年伊犁地区行政公署建制第3次被撤销,伊宁县再度成为伊犁州直属县。

2004年9月,潘津、达达木图两乡划归伊宁市管理,草场仍属伊宁县所辖。

伊宁县自建县以来到2004年,面积由46848平方千米先后划出40695.45平方千米。

2014年10月21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撤销英塔木乡建制,设立英塔木镇。

2015年7月24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撤销胡地亚于孜乡建制,设立胡地亚于孜镇。

2016年1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撤销巴依托海乡建制,设立巴依托海镇。

2016年11月20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撤销县阿热吾斯塘乡建制,设立阿热吾斯塘镇。

2018年6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撤销萨木于孜乡建制,设立萨木于孜镇。

2018年6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撤销喀什乡建制,设立喀什镇。

2018年,伊宁县完成青年农场、多浪农场2个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工作,分别改称阿乌利亚青年片区委员会、英塔木多浪片区委员会。

2022年末,全县辖10镇8个乡2个片区,152个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辖区内另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七○团、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伊宁分局、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蒙玛拉分局等多家驻县单位。

辖区乡镇(片区)为:吉里于孜镇、墩麻扎镇、英塔木镇、胡地亚于孜镇、巴依托海镇、阿热吾斯塘镇、喀什镇、萨木于孜镇、吐鲁番于孜乡、萨地克于孜乡、武功乡、曲鲁海乡、愉群翁回族乡、温亚尔镇、麻扎乡、维吾尔玉其温镇、喀拉亚尕奇乡、阿乌利亚乡、英塔木多浪片区、阿乌利亚青年片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