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件依据 |
受助范围 |
补助标准 |
1 |
农村学前三年免费教育 |
2017年3月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印发<自治区农村学前三年免费双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教〔2017〕19号)。 |
农村学前教育在园幼儿。 |
年生均2800元,包括在园幼儿伙食费1450元、保教费1100元、采暖费120元、读本费130元。 |
2 |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
2020年7月8日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下发的《关于修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0〕10号)。 |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 |
寄宿生:小学1250元/年,初中1500元/年;非寄宿生:小学625元/年,初中750元/年;特教学生:1750元/年。 |
3 |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教育部等五部委下方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人社厅、退役军人事务厅、新疆军区参谋部印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1〕13号。 |
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受助覆盖面为在校生的30%。 |
年生均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学校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
4 |
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脱贫户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 |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教育部等五部委下方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人社厅、退役军人事务厅、新疆军区参谋部印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1〕13号。 |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脱贫户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
每生每年1430元,用于学费支出事项。 |
5 |
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 |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教育部等五部委下方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人社厅、退役军人事务厅、新疆军区参谋部印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1〕13号)。 |
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免除学费。 |
年生均2000元,具体标准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专业收费标准予以补助。 |
6 |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补助 |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教育部等五部委下方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人社厅、退役军人事务厅、新疆军区参谋部印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1〕13号。 |
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受助覆盖面为在校生的20%。(南疆籍全覆盖)。 |
年生均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学校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
7 |
江苏援疆筑梦助学(援疆资金资助内地普通高校新疆籍学生) |
2016年9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和委员会、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启动实施援疆资金资助内地普通高校新疆籍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2016](1479),苏援伊前指[2022]31号《关于认真落实伊犁州对口援疆工作推进会精神进一步做好当前援疆工作的通知》。 |
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的困难家庭学生,城镇低保家庭学生(含农村低保家庭),烈士,伤残军人家庭及孤儿学生。 |
每生每年资助6000元。 |
8 |
江苏援疆筑梦助学(援疆资金资助疆内普通高校新疆籍学生) |
2016年9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和委员会、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启动实施援疆资金资助内地普通高校新疆籍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2016](1479),苏援伊前指[2022]32号《关于认真落实伊犁州对口援疆工作推进会精神进一步做好当前援疆工作的通知》。 |
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等严重突发事故致贫户“三类户”家庭学生。 |
每生每年3000元,2023年开始执行。 |
9 |
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2018年5月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办法>的通知》(新财教〔2018〕16号) |
对自愿到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高校毕业生学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 |
学费代偿分三年完成,每年代偿学费总额的三分之一,每生每年最高代偿不超过8000元。未超过按实际代偿。 |
10 |
滋蕙计划 |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2〕175号) |
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脱贫不稳定家庭、边缘易致贫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供养家庭、烈士子女、孤残学生、残疾人子女、因突发事件等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
省外每生资助1000元,省内每生资助500元。 |
11 |
雨露计划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入落实雨露计划有关政策的通知》(新扶贫〔2019〕29号)、《关于持续贯彻落实“雨露计划”政策的通知》(新乡振传〔2021〕9号) |
家庭为脱贫户、三类户,在疆内、疆外就读的全日制中职、高职、大专学生。 |
每生每年资助3000元。 |
12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2021年2月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教规〔2021〕2号) |
家庭经济困难的大专(含高职)、本科、研究生。 |
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为本专科每生每年16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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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实施单位:伊宁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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