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我辖区1家商店的1个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抽检中,伊宁县桂亭蔬菜店销售的油麦菜(检验报告单01WTS202301817),经抽样检验,啶虫脒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 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
伊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新疆伊宁县再就业农贸市场1号商业楼伊宁县桂亭蔬菜店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抽检不合格油麦菜,当事人调查过程中该店店主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查找并提供了进货单、供货商营业执照、和产地证明和合格证明。经调查询问,该批抽检不合格油麦菜是4月18日购进的,购进了50公斤,进价4元,货值200元,销售价5元,违法所得50元。
三、不合格食品召回措施。
伊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送达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时,因销售给个人、购买主体不明无法召回不合格食品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伊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