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2万吨秸秆生物压块(颗粒)草饲料及年产1万吨秸秆生物质燃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伊宁县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835100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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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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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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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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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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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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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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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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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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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万吨秸秆生物压块(颗粒)草饲料及年产1万吨秸秆生物质燃料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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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县英塔木镇多浪三社区原筐子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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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县鼎然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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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星鹏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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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位于伊宁县英塔木镇多浪三社区原筐子厂区及厂房,中心地理位置为:N43°45′28.33″、E81°36′32.54″,项目区北侧为林带,南侧为坟地,东侧为道路隔路为木材加工厂,西侧为林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主体工程:生产车间;(2)辅助工程:办公用房、厂区硬化、门卫室、锅炉房、消防池;(3)储运工程:原料棚;(4)公用工程:给水、排水、供热、供电;(5)环保工程:废气治理、污水处理、噪声治理、固体废弃物治理。项目年产20000吨生物秸秆颗粒、压块饲料及10000吨秸秆生物质燃料,项目定员拟定本次职工20人,年工作天数300天,实行两班工作制度,一班8小时。本项目总投资为864.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6万元,占总投资的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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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一)加强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严格控制施工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地貌恢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物质颗粒、饲料生产在破碎机、粉碎机、制粒机、筛分机等产尘工序采用集气罩+脉冲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有组织排放要求,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堆场扬尘采取半封闭措施(三侧封闭,一侧与车间相通),原料堆放在原料仓库内,未被收集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扩散,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排放(颗粒物:1mg/m3)。
(三)严格落实各项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生产无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A级标准后排放,并设置生活废水储水池,冬储夏灌。
(四)严格落实各项噪声治理措施。选用低转速、节能型新设备,并设置密闭、减振、消声、减震、隔声绿化带等措施,降低厂界噪声,确保达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的昼、夜间噪声排放标准限值。
(五)加强固体废物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固体废物尽可能做到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处后再定期处置,并做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三防措施,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建立区域应急联动机制,企业须建立严格的环境与安全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并定期进行演练。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定期检修,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杜绝污染事故发生。
(七)做好环境管理制度的衔接。项目运营排放污染物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并按照要求,做好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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