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4月20日我局受理“伊犁路疆通建材有限公司外墙保温板及自保温切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0日—2023年4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9-4022945(行政办兼传真)
通讯地址:伊宁县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835100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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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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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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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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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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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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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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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路疆通建材有限公司外墙保温板及自保温切块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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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城南产业园(南北二路西侧、闵大建材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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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路疆通建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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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众科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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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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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