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2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4月14日我局受理“伊宁县伊东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4日—2023年4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9-4022945(行政办兼传真)
通讯地址:伊宁县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835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伊宁县伊东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改造项目
|
伊宁县伊东工业园A区外,伊宁县伊东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旧址内
|
伊宁县伊东工业园利园水务有限公司
|
新疆众科咨询有限公司
|
2023年4月14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