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30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伊宁县分局关于“伊犁庆华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长距离输水管线建设项目”和“新疆庆华55亿Nm3/a煤制天然气示范项目配套煤源(伊宁矿区北区二号露天煤矿与七号矿井)用户型选煤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2020-11-1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伊犁庆华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长距离输水管线建设项目”和“新疆庆华55亿Nm3/a煤制天然气示范项目配套煤源(伊宁矿区北区二号露天煤矿与七号矿井)用户型选煤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30日-2021年6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伊宁县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835100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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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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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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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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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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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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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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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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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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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庆华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长距离输水管线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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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县喀拉亚尕奇乡和曲鲁海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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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庆华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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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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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伊宁县喀拉亚尕奇乡和曲鲁海乡,起点坐标分别为:东经81°28′01.325″,北纬44°03′08.264″(伊宁矿区北区二号露天煤矿),东经81°24′47.170″,北纬44°2′17.077″(七号矿井);终点坐标:东经81°41′14.782″,北纬43°59′19.141″。主要建设内容(1)主体工程:管道工程,输水管道全长约29.1km,穿越工程,排气井29座,排泥井12座;(2)辅助及公用工程:供电,供水,弃渣场,生活设施,材料、机械临时场地,交通;(3)环保工程: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等方面的污染治理措施。建成后主要任务是将处理后的伊宁矿区北区二号露天煤矿矿坑水与七号矿井矿井水通过管道输送至庆华煤制气项目工业场地,用于该项目的工业用水,项目满负荷输水约23703m3/d。项目总投资31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3.41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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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㈠严格落实生态影响减缓措施。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合理规划,减少土壤扰动和地表植被破坏,减少裸地和土方暴露面积;施工结束后,应恢复地貌原状,防止水土流失,弃土设置专门堆场,对其区域进行平整及地面绿化等生态恢复措施;施工用料的堆放应远离水源和其他水体,选择暴雨径流难以冲刷的地方,禁止将污水、垃圾和其它施工机械的废油等污染物抛入水体,应收集后和工地上的污染物一并处理。加强生物多样性、生态景观、水土流失、迹地恢复、草场保护、林地保护、防风固沙等保护措施。
㈡严格落实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合理规划施工场地,采取扬尘洒水、篷布毡盖、科学管理等措施减缓大气对环境的影响。
㈢严格落实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防治噪声对沿线居民的影响。
㈣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建筑垃圾除回填外,及时清运至固废填埋场统一处理。按照固体废物储存要求,做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三防措施,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㈤做好该项目运营期养护管理。设置警示标志,定期对干管进行查漏,保证干管的正常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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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庆华55亿Nm3/a煤制天然气示范项目配套煤源
(伊宁矿区北区二号露天煤矿与七号矿井)用户型选煤厂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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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县曲鲁海乡以北,东距县城约10km的新疆庆华55亿Nm3/a煤制天然气项目工业场地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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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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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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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伊宁县曲鲁海乡以北,东距县城约10km的新疆庆华55亿Nm3/a煤制天然气项目工业场地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1°41′16.006″,北纬43°59′5.557″。主要建设内容:风选车间、矸石仓及部分带式输送机走廊等生产设施,汽车卸煤库、转载点、穹顶储煤场、破碎筛分车间及带式输送机走廊等生产设施依托煤制气项目现有备煤系统,选煤厂辅助设施、行政公共建筑等项目及工程量利用煤制气项目已建设施。生产能力为9.0Mt/a,选煤工艺采用复合式干法风选工艺。项目总投资90033.5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1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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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㈠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转载点、带式输送机走廊及矸石仓均采取全封闭措施,并设置喷雾洒水装置,粉尘排放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粉尘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风选车间采取密闭措施,配套布袋除尘器,粉尘经收集除尘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80mg/m3的新改扩有组织粉尘排放标准;
㈡严格落实各项废水治理措施。生活区依托原有煤制气项目,不单独设立。生产工艺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选煤厂降尘,无废水产生。
㈢严格落实各项噪声治理措施。选用低转速、节能型新设备,并对设备安装隔震装置,采取减振、降噪、规范化操作等措施,降低厂界噪声,确保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㈣加强固体废物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固废主要为矸石,皮带输送至封闭式矸石仓内,用于庆华七号矿井和二号露天矿充(回)填;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集中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内,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
㈤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建立区域应急联动机制,企业须建立严格的环境与安全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并定期演练。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定期检修,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杜绝污染事故。
㈥做好衔接环境管理制度,在项目产生实施污染物排放之前,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管理规定要求,按时申请排污许可,并做好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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