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12月6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于2021年12月6日-2021年12月1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17699398363
通讯地址:伊宁县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8351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伊宁县喀拉亚尕奇乡马龙空心砖厂年处理15万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及6000万标块新型节能隧道窑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伊县环审〔2021〕25号 |
2021-12-6 |
2 |
关于伊宁县脑盖图邹刚空心砖厂年产6000万标块新型节能隧道窑一次性码坯烧结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伊县环审〔2021〕26号 |
2021-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