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伊宁县优达农业种植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巴依托海镇上萨克于孜村烘干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6日-2021年12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伊宁县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835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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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县优达农业种植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巴依托海镇上萨克于孜村烘干厂建设项目 |
伊宁县巴依托海镇上萨克于孜村 |
伊宁县优达农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
青海融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伊宁县巴依托海镇上萨克于孜村,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北纬43°41′45.39″,东经81°43′8.06。占地面积6666.7㎡,本项目东侧为空地,南侧、西侧、北侧均为农田。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800吨玉米烘干塔1座、生物质热风炉房1座、1000吨容量立筒湿粮仓2座、10000吨干粮立筒仓1座、120吨电子汽车衡1台、燃料堆场1处、灰渣库1处以及场地硬化5000平方米等配套附属设施。建成后烘干玉米800t/d。热风炉类型:10t/h生物质热风炉。原辅材料用量:玉米:800t/d,生物质颗粒500t/a,电400kWh/a,水87.5m3/a,脱硫剂1t/a,生产期100天。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68%。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一)加强对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围挡,尽量减轻扬尘和噪声影响。不得在现场设置搅拌和车辆冲洗场所,大风天气禁止施工,地面开挖时,对作业面适当喷水,施工物料堆放及运输须做好密封存储、篷布遮盖等工作,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车斗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严禁施工期污水随意排放;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工程弃料、弃土等要妥善处置,建筑垃圾尽量做到循环利用,不能利用的及时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工程结束时要及时做好土地平整、恢复和绿化工作。 (二)玉米颗粒输送采取封闭措施,过筛和清理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烘干塔外层加装防尘罩,处理好底部固废收集,燃料堆场、灰渣场采取封闭措施,定时向灰渣场洒水降尘,底面硬化,无组织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热风炉废气设置旋风除尘加双碱湿法脱硫工艺,处理后的烟尘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的标准要求,处理后的烟气经3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项目区锅炉排污水及软化处理废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定期清运至厂区周边进行绿化,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 (四)选用低转速、节能型新设备,并对设备安装隔震装置,采取减振、降噪、规范化操作等措施,降低厂界噪声,确保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尽可能做到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集中运至固废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按照固体废物储存要求,做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三防措施,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六)加强职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意识教育,提高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日常工作要定期检查机器设备运行情况,杜绝因安全和消防事故引起的次生环境污染。制定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报伊犁州生态环境局伊宁县分局备案,规范设置排污口,热风炉烟气监测应设置永久性监测平台,并设置采样孔。 (七)做好衔接环境管理制度,在项目产生实施污染物排放之前,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管理规定要求,按时申请排污许可证,并做好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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