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伊宁县喀拉亚尕奇乡马龙空心砖厂年处理15万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及6000万标块新型节能隧道窑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等两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伊宁县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835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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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县喀拉亚尕奇乡马龙空心砖厂年处理15万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及6000万标块新型节能隧道窑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伊宁县喀拉亚尕奇乡奥依曼布拉克村 |
伊宁县喀拉亚尕奇乡马龙空心砖厂 |
贵州树涛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伊宁县喀拉亚尕奇乡奥依曼布拉克村,位于鸿鑫建材原有项目北侧50m处,项目区北侧为鸿鑫砖厂,西侧隔公路为山地,厂区东侧为诺改图萨依河和山地,厂区南侧为山地。占地面积63280平方米,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4°3'38.000",东经81°18'0.010"。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年处理15万吨建筑垃圾生产设施,技术改造6000万标块(折标砖7920块)新型节能隧道窑生产线(两条)及办公生活区。原辅材料:页岩10万t/a,粘土4万m³,煤矸石5万t/a,煤0.2万t/a,水12560m3/a,电344.05万kWh/a,柴油9吨,建筑垃圾15万吨。本项目生产规模:年产6000万块烧结空心砌块。总投资40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64%。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㈠加强施工期间基础开挖、地基处理、土地平整的防治措施,做到开挖土方集中堆放,土石方挖填平衡,做好施工道路的养护、维修和清扫工作,做好临时堆放场物料散漏措施,工地四周设置围墙挡板;夜间禁止施工,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生活污水不得随意排放;施工固废和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㈡隧道窑废气采用高效旋流式脱硫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烟囱排放,并设置在线监测系统加强对烟气的监督管理;原料燃料破碎及制备成型车间中破碎筛分工序粉尘采用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修改单排放浓度限值。无组织粉尘采取洒水降尘、封闭原料仓、车辆苫盖、低速行驶、厂区绿化等措施,无组织废气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标准限值;餐饮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要求。 ㈢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废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得随意排放,废水排放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2中A级标准。 ㈣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应采取有效减振降噪等措施并远离厂界,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㈤原料破碎及制备成型工序收集的粉尘、废砖坯、除尘脱硫塔洗脱烟尘、炉窑燃煤炉渣,全部回用于生产,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综合利用,其余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㈥做好厂区内道路硬化和绿化工作,在美化环境的同时起到防尘降噪的作用,烟囱处应设置永久采样、监测孔和相对较安全的监测采样平台。 ㈦加强职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意识教育,提高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日常工作要定期检查机器设备运行情况,杜绝因安全和消防事故引起的次生环境污染。制定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伊宁县分局备案。 ㈧做好衔接环境管理制度,在项目产生实施污染物排放之前,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管理规定要求,按时申请排污许可证,并做好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 |
17699398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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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县脑盖图邹刚空心砖厂年产6000万标块新型节能隧道窑一次性码坯烧结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伊宁县喀拉亚尕奇乡奥依曼布拉克村 |
伊宁县脑盖图邹刚空心砖厂 |
贵州树涛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伊宁县喀拉亚尕奇乡奥依曼布拉克村,位于鸿鑫建材原有项目北侧50m处,项目区北侧为山地,西侧隔公路为山地,厂区东面为诺改图萨依河和山地,厂区南为山地。占地面积71336.9平方米,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4°4'13.751",东经81°18'8.748"。建设内容包括:技术改造6000万标块(折标砖7920块)新型节能隧道窑生产线(两条)及办公生活区。原辅材料用量:扩建后:页岩10万t/a,煤矸石5万t/a,煤0.2万t/a,水12560m3/a,电344.05万kWh/a,柴油9吨。本项目生产规模:年产6000万块烧结空心砌块。总投资2350.4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4.5%。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㈠加强施工期间基础开挖、地基处理、土地平整的防治措施,做到开挖土方集中堆放,土石方挖填平衡,做好施工道路的养护、维修和清扫工作,做好临时堆放场物料散漏措施,工地四周设置围墙挡板;夜间禁止施工,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生活污水不得随意排放;施工固废和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㈡隧道窑废气采用高效旋流式脱硫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烟囱排放,并设置在线监测系统加强对烟气的监督管理;原料燃料破碎及制备成型车间中破碎筛分工序粉尘采用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修改单排放浓度限值。无组织粉尘采取洒水降尘、封闭原料仓、车辆苫盖、低速行驶、厂区绿化等措施,无组织废气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标准限值;餐饮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要求。 ㈢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废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得随意排放,废水排放执行《农村生活污本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2中A级标准。 ㈣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应采取有效减振降噪等措施并远离厂界,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㈤原料破碎及制备成型工序收集的粉尘、废砖坯、除尘脱硫塔洗脱烟尘、炉窑燃煤炉渣,全部回用于生产,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综合利用,其余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㈥做好厂区内道路硬化和绿化工作,在美化环境的同时起到防尘降噪的作用,烟囱处应设置永久采样、监测孔和相对较安全的监测采样平台。 ㈦加强职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意识教育,提高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日常工作要定期检查机器设备运行情况,杜绝因安全和消防事故引起的次生环境污染。制定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伊宁县分局备案。 ㈧做好衔接环境管理制度,在项目产生实施污染物排放之前,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管理规定要求,按时申请排污许可证,并做好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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