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新疆伊犁州伊宁县布列开沟温亚尔乡段中小河流治理等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2日-2021年9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伊宁县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835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新疆伊犁州伊宁县布列开沟温亚尔乡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
伊宁县温亚尔乡 |
伊宁县水利服务站 |
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该工程位于伊宁县温亚尔乡,本工程修建防洪堤段桩号为 7+000~9+500 段,全长 2.5km(两岸 5.0km),对 9+500~12+056 段进行疏浚清淤。工程起点地理坐标:东经81°47′5.17″、北纬 43°52′12.91″,终点地理坐标:东经81°45′1.90″、北纬 43°50′49.56″。主要保护河段两岸温亚尔乡上下温亚尔村,保护人口约1.5 万人,农田面积 2.0 万亩。本工程施工营地不设生活区,本工程建设所需混凝土骨料和填筑料均由商业料场购买,施工场地不设拌合站。本防洪工程等级为Ⅴ级,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相应洪峰流量35.5m³/s。项目总投资1304.8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2.23%。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一)优化施工组织方案,防洪堤防建设尽量将挖填施工安排在非雨汛期;防洪堤建成后,应采取护坡、绿化等水土保持措施,控制水土流失。 (二)切实加强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须经设置临时沉淀池和蓄水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严禁废石、弃土、废水直接倾倒或排入水体。 (三)做好施工期易产生扬尘建筑材料的密闭运输和存储工作;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需拆除临时施工设施,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施工迹地采用植被恢复措施。 (四)本工程土方开挖 187000m³,土石方回填 165635m³,借方16975m³,产生弃方38340m³,主要为防洪堤施工产生的土方开挖临时弃土,弃方全部用于后期水土保持覆土绿化、平整。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弃渣场进行播撒草籽生态恢复工作。 (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制定合理施工计划,禁止大风天气、夜间施工;产生噪声较大的施工机器采取封闭作业;合理规划行车路线,尽量避开居民点,避免噪声扰民。 |
17699398363 |
2 |
新疆伊犁州重点山洪沟治理伊宁县博尔博松沟防洪工程项目 |
博尔博松沟帕勒特外村 |
伊宁县水利服务站 |
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该工程位于博尔博松沟帕勒特外村,桩号10+340~10+190西岸以及9+940~9+050段西岸,长度共1040m;阿热买里村至麻扎桥段博尔博松沟西岸桩号7+000~5+720,长度1280m,麻扎桥段博尔博松沟东岸桩号6+180~5+600,长度 580m,共计4段,总长2900m河段进行堤防建设,并配套建设阿热买里村至麻扎桥段博尔博松沟西岸桩号 6+850 处排水渠穿堤农桥。工程起点地理坐标:第一标段:分两段施工:第一段起点:E81°56′35.930″,N43°51′30.890″,终点:E81°57′41.880″,N43°53′48.160″;第二段起点:E81°57′32.270″,N43°53′36.800″,终点E81°57′16.74″,N43°53′11.31″;第二标段:起点:E81°56′56.560″,N43°52′11.150″;终点 E81°56′35.930″,N43°51′30.890″。主要保护通连公路、1.0 万亩耕地及林地等。本工程施工营地不设生活区,本工程建设所需混凝土骨料和填筑料均由商业料场购买,施工场地不设拌合站。本防洪工程等级为Ⅴ级,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相应洪峰流量95.8m³/s。项目总投资900万元,环保投资22万元,占总投资4.4%。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一)优化施工组织方案,防洪堤防建设尽量将挖填施工安排在非雨汛期;防洪堤建成后,应采取护坡、绿化等水土保持措施,控制水土流失。 (二)切实加强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须经设置临时沉淀池和蓄水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严禁废石、弃土、废水直接倾倒或排入水体。 (三)做好施工期易产生扬尘建筑材料的密闭运输和存储工作;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需拆除临时施工设施,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施工迹地采用植被恢复措施。 (四)本工程土方开挖73260m³,土石方回填75718m³,借方16975m³,产生弃方 25819m³,主要为坝后土地平整产生的临时弃土,弃方全部用于后期水土保持覆土绿化、平整。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弃渣场进行播撒草籽生态恢复工作。 (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制定合理施工计划,禁止大风天气、夜间施工;产生噪声较大的施工机器采取封闭作业;合理规划行车路线,尽量避开居民点,避免噪声扰民。 |
17699398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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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县鸿鑫建材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块新型节能隧道窑烧结空心砌砖块建设项目 |
伊宁县喀拉亚尕奇乡奥依曼布拉克村 |
伊宁县鸿鑫建材有限公司 |
新疆众科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伊宁县喀拉亚尕奇乡奥依曼布拉克村,位于鸿鑫建材原有项目北侧50m处,项目区北侧为荒草地,西侧隔公路为山地,东侧为诺改图萨依河和山地,南侧与马龙砖厂相邻。占地面积73000平方米,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4°03'57.334",东经81°18'4.201"。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隧道窑砌块生产线1条,联合厂房1座,原料库房1座。原辅材料用量:扩建后:页岩10万t/a,粘土6万t/a,煤矸石5万t/a,煤2000t/a,水13790.7m3/a,电344.05万kWh/a。本项目生产规模:年产6000万块烧结空心砌块。总投资1382.6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9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0.05%。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㈠加强施工期间基础开挖、地基处理、土地平整的防治措施,做到开挖土方集中堆放,土石方挖填平衡,做好施工道路的养护、维修和清扫工作,做好临时堆放场物料散漏措施,工地四周设置围墙挡板;夜间禁止施工,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生活污水不得随意排放;施工固废和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㈡隧道窑采用低氮燃烧预防技术,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及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处理后,经15m高烟囱排放,并设置在线监测系统加强对烟气的监督管理;原料燃料破碎及制备成型车间中破碎筛分工序粉尘采用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修改单排放浓度限值。无组织粉尘采取洒水降尘、封闭原料仓、车辆苫盖、低速行驶、厂区绿化等措施,无组织废气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标准限值。 ㈢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废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得随意排放,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㈣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应采取有效减振降噪等措施并远离厂界,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㈤原料破碎及制备成型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进行收集,同废砖坯回用于生产及建筑业,不外排;脱硫石膏做综合利用处理,炉渣回收利用,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㈥做好厂区内道路硬化和绿化工作,在美化环境的同时起到防尘降噪的作用,烟囱处应设置永久采样、监测孔和相对较安全的监测采样平台。 ㈦加强职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意识教育,提高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日常工作要定期检查机器设备运行情况,杜绝因安全和消防事故引起的次生环境污染。制定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伊宁县分局备案。 ㈧做好衔接环境管理制度,在项目产生实施污染物排放之前,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管理规定要求,按时申请排污许可证,并做好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 |
17699398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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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县华仓谷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烘干厂建设项目 |
伊宁县英塔木镇英塔木村 |
伊宁县华仓谷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
长沙涌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伊宁县英塔木镇英塔木村,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北纬43°46'1.256",东经81°41'7.443"。占地面积6666.6㎡,项目区东侧、南侧西侧均为林地,北侧为农田。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000t/d烘干塔1座、库房1座、筒仓4座、办公室、职工食堂、职工宿舍及配套附属设施。建成后年烘干玉米5万吨。热风炉类型:20t/h生物质热风炉。原辅材料用量:玉米:5万吨/年,生物质颗粒4200吨/年。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5.71%。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一)加强对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围挡,尽量减轻扬尘和噪声影响。不得在现场设置搅拌和车辆冲洗场所,大风天气禁止施工,地面开挖时,对作业面适当喷水,施工物料堆放及运输须做好密封存储、篷布遮盖等工作,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车斗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严禁施工期污水随意排放;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工程弃料、弃土等要妥善处置,建筑垃圾尽量做到循环利用,不能利用的及时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工程结束时要及时做好土地平整、恢复和绿化工作。 (二)玉米颗粒输送和筛分工序采取封闭措施,烘干塔外层加装防尘罩,无组织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热风炉废气设置布袋除尘器处理烟尘,处理后的烟尘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的标准要求,处理后的烟气经4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项目生活污水采用防渗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选用低转速、节能型新设备,并对设备安装隔震装置,采取减振、降噪、规范化操作等措施,降低厂界噪声,确保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尽可能做到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集中运至固废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按照固体废物储存要求,做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三防措施,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六)加强职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意识教育,提高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日常工作要定期检查机器设备运行情况,杜绝因安全和消防事故引起的次生环境污染。制定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报伊犁州生态环境局伊宁县分局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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