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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1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伊宁县分局关于伊宁县广源煤炭销售有限公司大型煤炭储运中心等7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2021-07-1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伊宁县广源煤炭销售有限公司大型煤炭储运中心等7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11日-2021年7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伊宁县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835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伊宁县广源煤炭销售有限公司大型煤炭储运中心建设项目

伊宁县喀拉亚尕奇乡喀拉亚尕其村

伊宁县广源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河北启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伊宁县喀拉亚尕奇乡喀拉亚尕其村,项目东侧、南侧、北侧均为其他堆煤场拟建用地(与本工程为同期工程),西侧为空地。占地面积58304.4平方米,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4°3'48.880",东经81°29'50.620"。建设内容包括:生产系统(场内道路、储煤场、地磅房等),生活及办公设施(办公用房、员工宿舍、门卫室等)。本项目设计规模:外运设计能力200万t/a,设计最大存储量为14万吨。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9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6.5%。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㈠加强施工期间基础开挖、地基处理、土地平整的防治措施,做到开挖土方集中堆放,土石方挖填平衡,做好施工道路的养护、维修和清扫工作,做好临时堆放场物料散漏措施,工地四周设置围墙挡板;夜间禁止施工,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生活污水不得随意排放;施工固废和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㈡项目原料堆放场地四周须设置封闭存储设施和自动喷水装置,煤场及运输道路为水泥硬化,运煤车辆须限速行驶、按规定路线行驶,并采取限载、加盖苫布等措施有效防治扬尘污染。装卸中要严格采取各项环保措施,做好喷淋降尘措施,减少粉尘排放,严禁在大风天气下装卸,并及时启动水疱喷雾或遮挡措施,做好堆煤场四周绿植防护工作。设置出场洗车台,避免车辆带出煤泥、煤尘污染道路;做好场外砂石道路的洒水抑尘工作。煤场粉尘排放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规定的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标准。

㈢认真搞好雨水、污水分流工作,煤场四周做硬化防渗处理并设置导流渠,雨水经导流渠排入蓄水池,车辆冲洗废水排入沉淀池回收循环利用,可用作煤场拟尘,严禁直接排入河流。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由吸污车定期清运至伊宁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㈣运营期须严格执行环评文件中的噪声以及振动污染防治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㈤生产固废主要为清扫废物和循环水池清掏的煤泥,收集后混入产品出售;生活垃圾袋集中收集后,运至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

㈥加强职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意识教育,提高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日常工作要定期检查机器设备运行情况,杜绝因安全和消防事故引起的次生环境污染。制定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伊宁县分局备案。

㈦做好衔接环境管理制度,在项目产生实施污染物排放之前,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管理规定要求,按时申请排污许可证,并做好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

17699398363

2

伊犁奎龙煤炭销售有限公司大型煤炭储运中心建设项目

伊宁县喀拉亚尕奇乡喀拉亚尕其村

伊犁奎龙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河北启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伊宁县喀拉亚尕奇乡喀拉亚尕其村,项目区北侧、南侧、西侧为其他储煤场拟建用地(与本项目同期工程),东侧为空地。占地面积55220.26平方米,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4°3'40.080",东经81°29'59.040"。建设内容包括:生产系统(场内道路、储煤场、地磅房等),生活及办公设施(办公用房、员工宿舍、门卫室等)。本项目设计规模:外运设计能力174万t/a,设计最大存储量为12万吨。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6.3%。

㈠加强施工期间基础开挖、地基处理、土地平整的防治措施,做到开挖土方集中堆放,土石方挖填平衡,做好施工道路的养护、维修和清扫工作,做好临时堆放场物料散漏措施,工地四周设置围墙挡板;夜间禁止施工,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生活污水不得随意排放;施工固废和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㈡项目原料堆放场地四周须设置封闭存储设施和自动喷水装置,煤场及运输道路为水泥硬化,运煤车辆须限速行驶、按规定路线行驶,并采取限载、加盖苫布等措施有效防治扬尘污染。装卸中要严格采取各项环保措施,做好喷淋降尘措施,减少粉尘排放,严禁在大风天气下装卸,并及时启动水疱喷雾或遮挡措施,做好堆煤场四周绿植防护工作。设置出场洗车台,避免车辆带出煤泥、煤尘污染道路;做好场外砂石道路的洒水抑尘工作。煤场粉尘排放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规定的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标准。

㈢认真搞好雨水、污水分流工作,煤场四周做硬化防渗处理并设置导流渠,雨水经导流渠排入蓄水池,车辆冲洗废水排入沉淀池回收循环利用,可用作煤场拟尘,严禁直接排入河流。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由吸污车定期清运至伊宁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㈣运营期须严格执行环评文件中的噪声以及振动污染防治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㈤生产固废主要为清扫废物和循环水池清掏的煤泥,收集后混入产品出售;生活垃圾袋集中收集后,运至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

㈥加强职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意识教育,提高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日常工作要定期检查机器设备运行情况,杜绝因安全和消防事故引起的次生环境污染。制定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伊宁县分局备案。

㈦做好衔接环境管理制度,在项目产生实施污染物排放之前,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管理规定要求,按时申请排污许可证,并做好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

17699398363

3

伊犁鑫瑞煤炭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伊县喀拉亚尕奇乡喀拉亚尕奇村大型煤炭储运中心建设项目

伊宁县喀拉亚尕奇乡喀拉亚尕其村

伊犁鑫瑞煤炭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启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伊宁县喀拉亚尕奇乡喀拉亚尕其村,项目南侧、东侧、西侧均为空地,北侧为其他储煤场拟建用地(与本工程为同期工程)。占地面积44246.22平方米,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4°3'29.220",东经81°29'56.260"。建设内容包括:生产系统(场内道路、储煤场、地磅房等),生活及办公设施(办公用房、员工宿舍、门卫室等)。本项目设计规模:外运设计能力120万t/a,设计最大存储量为9万吨。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6%。

㈠加强施工期间基础开挖、地基处理、土地平整的防治措施,做到开挖土方集中堆放,土石方挖填平衡,做好施工道路的养护、维修和清扫工作,做好临时堆放场物料散漏措施,工地四周设置围墙挡板;夜间禁止施工,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生活污水不得随意排放;施工固废和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㈡项目原料堆放场地四周须设置封闭存储设施和自动喷水装置,煤场及运输道路为水泥硬化,运煤车辆须限速行驶、按规定路线行驶,并采取限载、加盖苫布等措施有效防治扬尘污染。装卸中要严格采取各项环保措施,做好喷淋降尘措施,减少粉尘排放,严禁在大风天气下装卸,并及时启动水疱喷雾或遮挡措施,做好堆煤场四周绿植防护工作。设置出场洗车台,避免车辆带出煤泥、煤尘污染道路;做好场外砂石道路的洒水抑尘工作。煤场粉尘排放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规定的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标准。

㈢认真搞好雨水、污水分流工作,煤场四周做硬化防渗处理并设置导流渠,雨水经导流渠排入蓄水池,车辆冲洗废水排入沉淀池回收循环利用,可用作煤场拟尘,严禁直接排入河流。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由吸污车定期清运至伊宁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㈣运营期须严格执行环评文件中的噪声以及振动污染防治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㈤生产固废主要为清扫废物和循环水池清掏的煤泥,收集后混入产品出售;生活垃圾袋集中收集后,运至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

㈥加强职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意识教育,提高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日常工作要定期检查机器设备运行情况,杜绝因安全和消防事故引起的次生环境污染。制定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伊宁县分局备案。

㈦做好衔接环境管理制度,在项目产生实施污染物排放之前,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管理规定要求,按时申请排污许可证,并做好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

17699398363

4

伊宁县星傍商贸有限公司大型煤炭储运中心建设项目

伊宁县喀拉亚尕奇乡喀拉亚尕其村

伊宁县星傍商贸有限公司

河北启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伊宁县喀拉亚尕奇乡喀拉亚尕其村,项目北侧、南侧、东侧为其他储煤场拟建用地(与本工程为同期工程),西侧为空地。占地面积48326.9平方米,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4°3'35.830",东经81°29'56.190"。建设内容包括:生产系统(场内道路、储煤场、地磅房等),生活及办公设施(办公用房、员工宿舍、门卫室等)。本项目设计规模:外运设计能力150万t/a,设计最大存储量为10万吨。总投资11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4.9%。

㈠加强施工期间基础开挖、地基处理、土地平整的防治措施,做到开挖土方集中堆放,土石方挖填平衡,做好施工道路的养护、维修和清扫工作,做好临时堆放场物料散漏措施,工地四周设置围墙挡板;夜间禁止施工,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生活污水不得随意排放;施工固废和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㈡项目原料堆放场地四周须设置封闭存储设施和自动喷水装置,煤场及运输道路为水泥硬化,运煤车辆须限速行驶、按规定路线行驶,并采取限载、加盖苫布等措施有效防治扬尘污染。装卸中要严格采取各项环保措施,做好喷淋降尘措施,减少粉尘排放,严禁在大风天气下装卸,并及时启动水疱喷雾或遮挡措施,做好堆煤场四周绿植防护工作。设置出场洗车台,避免车辆带出煤泥、煤尘污染道路;做好场外砂石道路的洒水抑尘工作。煤场粉尘排放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规定的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标准。

㈢认真搞好雨水、污水分流工作,煤场四周做硬化防渗处理并设置导流渠,雨水经导流渠排入蓄水池,车辆冲洗废水排入沉淀池回收循环利用,可用作煤场拟尘,严禁直接排入河流。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由吸污车定期清运至伊宁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㈣运营期须严格执行环评文件中的噪声以及振动污染防治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㈤生产固废主要为清扫废物和循环水池清掏的煤泥,收集后混入产品出售;生活垃圾袋集中收集后,运至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

㈥加强职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意识教育,提高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日常工作要定期检查机器设备运行情况,杜绝因安全和消防事故引起的次生环境污染。制定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伊宁县分局备案。

㈦做好衔接环境管理制度,在项目产生实施污染物排放之前,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管理规定要求,按时申请排污许可证,并做好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

17699398363

5

新疆尊向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伊宁县喀拉亚尕奇乡喀拉亚尕奇村大型煤炭储运中心建设项目

伊宁县喀拉亚尕奇乡喀拉亚尕其村

新疆尊向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河北启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伊宁县喀拉亚尕奇乡喀拉亚尕其村,项目东侧、北侧、南侧均为空地,西侧为其他储煤场拟建用地(与本工程同期)。占地面积48326.9平方米,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4°3'32.960",东经81°30'8.240"。建设内容包括:生产系统(场内道路、储煤场、地磅房等),生活及办公设施(办公用房、员工宿舍、门卫室等)。本项目设计规模:外运设计能力146万t/a,设计最大存储量为10万吨。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6.8%。

㈠加强施工期间基础开挖、地基处理、土地平整的防治措施,做到开挖土方集中堆放,土石方挖填平衡,做好施工道路的养护、维修和清扫工作,做好临时堆放场物料散漏措施,工地四周设置围墙挡板;夜间禁止施工,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生活污水不得随意排放;施工固废和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㈡项目原料堆放场地四周须设置封闭存储设施和自动喷水装置,煤场及运输道路为水泥硬化,运煤车辆须限速行驶、按规定路线行驶,并采取限载、加盖苫布等措施有效防治扬尘污染。装卸中要严格采取各项环保措施,做好喷淋降尘措施,减少粉尘排放,严禁在大风天气下装卸,并及时启动水疱喷雾或遮挡措施,做好堆煤场四周绿植防护工作。设置出场洗车台,避免车辆带出煤泥、煤尘污染道路;做好场外砂石道路的洒水抑尘工作。煤场粉尘排放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规定的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标准。

㈢认真搞好雨水、污水分流工作,煤场四周做硬化防渗处理并设置导流渠,雨水经导流渠排入蓄水池,车辆冲洗废水排入沉淀池回收循环利用,可用作煤场拟尘,严禁直接排入河流。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由吸污车定期清运至伊宁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㈣运营期须严格执行环评文件中的噪声以及振动污染防治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㈤生产固废主要为清扫废物和循环水池清掏的煤泥,收集后混入产品出售;生活垃圾袋集中收集后,运至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

㈥加强职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意识教育,提高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日常工作要定期检查机器设备运行情况,杜绝因安全和消防事故引起的次生环境污染。制定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伊宁县分局备案。

㈦做好衔接环境管理制度,在项目产生实施污染物排放之前,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管理规定要求,按时申请排污许可证,并做好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

17699398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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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驰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平方米轻质隔板墙建设项目

伊宁县城南产业园

伊犁驰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新疆众科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伊宁县城南产业园,为租赁原伊犁同邦科技建材有限公司闲置工业用地,项目区东侧为园区道路、西侧为砌块砖厂、北侧为同邦建材厂房,南侧为广大水泥制品厂。占地面积9900平方米,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3°56'23.774",东经81°28'29.946"。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厂房一栋,配套建设办公室、设备用房、产品堆场水泥筒仓等其他配套设施。建设规模:年产10万㎡轻质隔墙板。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7.8%。

㈠加强对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围挡,对施工区域实行封闭或隔离,尽量减轻扬尘和噪声影响,不得在现场设置搅拌设施,大风天气禁止施工,地面开挖时,对作业面适当喷水,施工物料堆放及运输须做好篷布遮盖等工作,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车斗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严禁施工期污水随意排放,施工期废水设置沉淀池,集中收集后用于洒水抑尘,施工期结束后将沉淀池进行拆除;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工程弃料、弃土等要妥善处置,建筑垃圾尽量做到循环利用,不能利用的及时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工程结束时要及时做好土地平整、恢复和绿化工作。

㈡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有组织粉尘(筒仓顶呼吸粉尘和搅拌粉尘)和无组织粉尘(原料存储、装卸、上料等)。水泥筒仓顶设置脉冲式布袋除尘器,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搅拌粉尘通过自带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排放浓度20mg/m³要求。原料堆场、上料工序置于封闭式车间内,无组织粉尘采取喷淋措施后,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无组织监控点排放限值0.5mg/m³要求。

㈢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采用防渗化粪池处理后,通过下水管网排入伊宁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㈣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设置于室内,强震动设备设置独立基础,针对各噪声源特性分别采取减震、隔声、消声和降噪处理,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㈤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生产固废做综合利用处理,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

㈥加强职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意识教育,提高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日常工作要定期检查机器设备运行情况,杜绝因安全和消防事故引起的次生环境污染。制定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伊宁县分局备案。

㈦做好衔接环境管理制度,在项目生产前,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管理规定要求,按时申请排污许可证,并做好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

17699398363

7

伊宁县双源商砼有限公司新建商品混凝土搅拌建设项目

伊宁县麻扎乡

伊宁县双源商砼有限公司

昌吉市新瑞鑫诚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伊宁县麻扎乡,利用建设58国道商混旧址,项目区南侧为315省道、东侧为林地、北侧为578国道,西侧为农田。占地面积26666平方米,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3°49'56.354",东经81°54'18.168"。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座120m³/h拌合楼、一座180m³/h拌合楼,建设办公附属设施,料仓、地面硬化等均利旧。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67%。

㈠加强对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其主要为设备的搭建,构筑物均为已有建筑物,因此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噪声和固废。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围挡,对施工区域实行封闭或隔离,尽量减轻噪声影响,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建筑垃圾尽量做到循环利用,不能利用的及时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㈡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有组织粉尘(搅拌楼粉尘)和无组织粉尘(物料输送、料场等)。两个搅拌楼各设置一个反击式脉冲布袋除尘器,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排放浓度20mg/m³要求。料场采取全封闭及洒水措施,物料输送粉尘设置仓顶除尘器,无组织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无组织监控点排放限值0.5mg/m³要求。

㈢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采用防渗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拉运至墩麻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㈣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设置于室内,强震动设备设置独立基础,针对各噪声源特性分别采取减震、隔声、消声和降噪处理,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与4类标准。

㈤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生产固废做综合利用处理,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

㈥加强职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意识教育,提高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日常工作要定期检查机器设备运行情况,杜绝因安全和消防事故引起的次生环境污染。制定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伊宁县分局备案。

㈦做好衔接环境管理制度,在项目生产前,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管理规定要求,按时申请排污许可证,并做好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

17699398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