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1年3月31日我局受理和拟对新疆伊犁州伊宁县供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受理和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17699398363
通讯地址:伊宁县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835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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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犁州伊宁县供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伊宁县契尔格河已建水源地至伊东工业园区 A 区 |
伊宁县伊东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
新疆众科 咨询有限 公司 |
项目建设位于伊宁县契尔格河已建水源地至伊东工业园区 A 区,起点坐标:北纬44°02′01″,东经 82°01′40″,其中一条供水干管终点坐标:北纬 43°54′39″,东经 81°47′11″,另一条供水干管终点坐标:北纬 43°53′15″, 东经 81°46′04″。主要建设内容:本工程新建供水管道45km,新建 5000m3高位水池一座,设计最高日供水量为 3.5万 m3/d。项目总投资11300万元,环保投资49万元,占总投资0.43%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废水: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排放进入沉淀池,沉淀后的废水自流入蓄水池,循环用于混凝土拌和,而不排入外环境;管道试压水主要以悬浮物为主,属清洁废水,直接排入管网工程沿线荒地处;生活污水依托租住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废气:施工区域采用围护或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对进入施工区的车辆必须实施限速行驶,土方作业阶段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遇到四级以上大风天气, 不应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它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噪声: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噪声源需通过设置减震基座、隔声降噪措施后,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固废:废弃土方全部用于周边坑洼地土地平整,做好生态修复和水土保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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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