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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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生态环境局伊宁县分局关于2020年12月1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和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2020-12-1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受理和拟审批的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合并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3日-2020年12月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9-4022945(兼传真)

通讯地址:伊宁县幸福路63号,邮编835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受理日期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伊宁县托乎拉苏景区整体提升项目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

伊宁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20-12-13

本项目位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境内,南距县城约13千米。其中,(1)景区公路位于已批省道331线一标段(K10+500~K30+500),位于科古尔琴山南麓中低山丘陵区;(2)新建景区生态停车场位于已批省道331线一、二标段两侧(K10+500~K55+304.974);(3)景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部分位于托乎拉苏景区内,景区中心坐标为东经81°45′32.54″,北纬44°16′44.09″。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修建景区公路(桩号为K10+500~K30+500)20.3千米,为伊宁县-托乎拉苏景区公路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工程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梁与涵洞、交通安全设施、生态停车场等工程;(2)新建景区生态停车场分五个区域,总用地面积约80000平方米。建设景区停车场、广场铺设、环境综合整治、路沿石及附属设施;(3)景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改造提升景区内现有公共厕所3座,重新装修改造游客服务中心750平方米,同时优化游客服务中心附属停车场7000平方米,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占总投资的1.5%。

废气:

废气主要为车辆进出时产生的尾气。项目停车场为敞开式布置,产生的废气易于扩散且排放量较小,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种有绿化植物,汽车尾气经绿化植物吸收后,对周边环境影响极小。

废水:

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景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绿化。

噪声:

噪声来自人群活动噪声、进出车辆等的噪声,噪声值约在70~90dB(A)。经建筑隔声及绿化降噪等措施后场界噪声可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1类标准。

固废:

建设项目各区域设置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分类后运至伊宁县固废填埋场处置。

生态环境:

项目需要采取一定的生态补偿和恢复措施,由项目建设引起的区域景观格局影响不大。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