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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生态环境局伊宁县分局关于2020年12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2020-12-2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6日-2020年12月30日。

项目名称:伊宁县玉恒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年烘干20000吨玉米烘干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伊宁县维吾尔玉其温乡下阿山于孜村

环评机构:新疆清风源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评价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一、项目概况:项目建设位于伊宁县维吾尔玉其温乡下阿山于孜村,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北纬43° 46' 44",东经81° 48' 15"。占地面积6666㎡,项目区东南西北四面均为农田。主要建设内容为:玉米烘干生产线1条,烘干塔1座,库房1座,原料、燃料堆场各1座,办公区及配套附属设施。建成后年烘干玉米20000吨。热风炉类型:6t/h生物质热风炉。原辅材料用量:玉米:20000吨/年,生物质颗粒1000吨/年,电170000kw/h,水29.25吨/年。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4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1.33%。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玉米颗粒输送和筛分工序采取封闭措施,烘干塔外层加装防尘罩,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热风炉废气设置布袋除尘器处理烟尘,处理后的烟尘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的标准要求,处理后的烟气经3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二)项目生活污水采用防渗化粪池处理后,拉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三)选用低转速、节能型新设备,并对设备安装隔震装置,采取减振、降噪、规范化操作等措施,降低厂界噪声,确保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四)固体废物尽可能做到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集中运至固废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按照固体废物储存要求,做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三防措施。(五)加强职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意识教育,提高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日常工作要定期检查机器设备运行情况,杜绝因安全和消防事故引起的次生环境污染。制定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报伊犁州生态环境局伊宁县分局备案。

三、工程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须报我局重新审批。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项目竣工后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进行自主验收,验收报告公开信息需报我局备案。建设期运行期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伊宁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相关承诺文件:无

通讯地址:伊宁县幸福路伊犁州生态环境局伊宁县分局

邮政编码:835100

联系电话:0999-4022945(兼传真)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