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20日-2020年11月24日。
项目名称:伊宁县喀拉亚尕奇乡喀拉亚尕奇村垃圾压缩中转站及配套设备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伊宁县喀拉亚尕奇乡喀拉亚尕奇村
环评机构:乌鲁木齐创鑫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评价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一、项目概况:项目建设位于伊宁县喀拉亚尕奇乡喀拉亚尕奇村。占地面积1500.92平方米。本项目东侧、西侧、南侧、北侧均为空地。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4°4′36.37″,东经81°29′4.55″。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座垃圾压缩中转站,配备35个垃圾箱、设备间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287.62m2。垃圾处理规模:1.8吨/日。总投资2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4.33%。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㈠加强对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围挡,对施工区域实行封闭或隔离,尽量减轻扬尘和噪声影响,不得在现场设置搅拌和车辆冲洗场所,大风天气禁止施工,地面开挖时,对作业面适当喷水,施工物料堆放及运输须做好篷布遮盖等工作,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车斗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严禁施工期污水随意排放;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工程弃料、弃土等要妥善处置,建筑垃圾尽量做到循环利用,不能利用的及时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工程结束时要及时做好土地平整、恢复和绿化工作。㈡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生活垃圾在堆存、压装、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物质为NH3、H2S),生活垃圾清运时采用密闭式垃圾清运车辆,中转站站内设置通排风系统,并在中转站内料斗上方采用喷淋除臭装置,喷洒除臭液除臭。臭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㈢污水来源主要为渗滤液、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渗滤液、冲洗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后,由专属清运车运至伊宁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系统进行处理,生活污水排入院内生活垃圾处理站处理。㈣严格控制环境噪声影响。选用低转速、节能型新设备,并对设备安装隔震装置,采取减振、降噪、规范化操作等措施,降低厂界噪声,确保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㈤固废主要来源为职工产生的垃圾、垃圾收集过程中掉落的垃圾、渗滤液收集池内产生的沉积物以及机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抹布。要加强转运车的管理,运营期固废采取统一收集,汇入压缩车运至伊宁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做到无害化、减量化管理。㈥加强对日常运营中的环境管理,加强职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意识教育,提高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日常工作要定期检查机器设备运行情况,杜绝因安全和消防事故引起的次生环境污染。制定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报伊犁州生态环境局伊宁县分局备案。
三、工程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须报我局重新审批。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项目竣工后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进行验收,建设期运行期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伊宁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相关承诺文件:无
通讯地址:伊宁县幸福路伊犁州生态环境局伊宁县分局
邮政编码:835100
联系电话:0999-4022945(兼传真)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