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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生态环境局伊宁县分局关于2020年10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2020-10-2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23日-2020年10月28日。

项目名称:伊犁捷晖包装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伊宁县伊东工业园A区伊犁捷晖包装有限公司包装厂内

环评机构:新疆奥邦科技有限公司

评价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伊宁县伊东工业园A区伊犁捷晖包装有限公司包装厂内,项目区东侧为新瑞州陶瓷厂,西侧、北侧为开发建设用地,南侧紧邻新瑞州陶瓷厂。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1°49′18.634″,北纬43°53′55.903″。主要建设内容为: 将包装厂锅炉房内原有6T的燃煤蒸汽锅炉技改为4T的生物质锅炉,新增处理能力为3吨/天的污水处理设施,新建建筑面积216m2的钢结构厂房用于放置污水处理设施及废纸;另外新增1台印刷机(备用),原有的生产工艺、产能、工艺不发生变化。能源消耗量:生物质颗粒576t/a。项目总投资80万元,环保投资38.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48.1%。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㈠生物质锅炉产生的废气,采用陶瓷多管除尘器进行除尘后,通过35m高的烟囱排放,处理后的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标准限值要求(烟尘50mg/m3,SO2300mg/m3,NO2300mg/m3),无组织排放的VOCs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要求;生活污水接入伊东工业园区下水管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软化水过程反洗排放的废水,用于厂区降尘及灰渣拌湿,不外排,印刷设备清洗废水采用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噪声通过采取绿化、减震、隔声等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物质锅炉产生的灰渣,集中收集,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印刷过程油墨废水产生的污泥、滤渣,废油墨桶、废抹布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㈡加强职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意识教育,提高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日常工作要严格执行防渗漏、防外溢、防明火等各项要求,杜绝因安全和消防事故引起的次生环境污染。制定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报伊犁州生态环境局伊宁县分局备案。

相关承诺文件:无

通讯地址:伊宁县幸福路伊犁州生态环境局伊宁县分局

邮政编码:835100

联系电话:0999-4022945(兼传真)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