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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三十四次常务会议纪要
2024-04-11   伊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48日,县委副书记、政府代县长阿不都克力木·艾力同志主持召开伊宁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三十四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有偿出让新疆伊宁县麻扎乡协合买里村东建筑用砂石料矿采矿权的请示》《关于拟出让<新疆伊犁犁能煤炭有限公司伊北矿区八号井空白区>探矿权的请示》等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审议《关于有偿出让新疆伊宁县麻扎乡协合买里村东建筑用砂石料矿采矿权的请示》《关于拟出让<新疆伊犁犁能煤炭有限公司伊北矿区八号井空白区>探矿权的请示》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该《请示》,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住建局、林草局等有关单位密切配合,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二、审议《关于伊宁县武功乡下武功村综合农贸交易市场建设用地纳入新一轮村庄规划的请示》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该《请示》,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乡村振兴、市监局等有关单位积极协同配合,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县财政局做好资金监管工作

三、审议《关于印发<伊宁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请示》

会议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灾抗灾救灾相结合,全面提升综合防灾能力,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实保障。《方案》的制定有利于做好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风险,进一步减少造成的经济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该《请示》,县自然资源局根据与会人员意见建议,对《方案》修改完善,依法依规抓好落实

四、审议《关于提请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张奋鸣等三人信访事项定性的报告》《关于提请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王立民等七人信访事项定性的报告》

会议指出,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是党中央对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是全国信访系统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必须完成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该《报告》,建议将以上人员行为定性

“缠访闹访”,县信访局按程序提请县委常委会进行“定性”审议

五、审议《关于伊宁县2024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项目需求的请示》

会议决定,则同意该《请示》,由县财政局负责依法依规抓好落实

六、审议《关于成立伊宁县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的请示》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该《请示》,由县财政局根据与会人员意见修改完善

七、审议《伊宁县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伊宁县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该《办法》由县财政局负责依法依规抓好落实。

八、审议《关于申请拆除喀拉亚尕奇乡卫生院原计划生育服务站危房的请示》《关于将伊宁县墩麻扎镇卫生院旁通道划拨至墩麻扎镇卫生院的申请》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该《请示》,卫健委负责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审议《关于<新疆伊犁州伊宁县麻扎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续建项目(数字孪生及信息化)>情况报告》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该《请示》,水利局负责,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十、审议《伊宁县煤矿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会议指出,煤炭行业属于典型高危行业,煤炭开采过程中始终伴随着水害、火灾、瓦斯、粉尘、冲击地压等灾害隐患。煤矿智能化建设可优化劳动组织,大量减少高危岗位人员,大幅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提升企业效率效益,对推动伊宁县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影响深远。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该《方案》,由县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抓好落实。

十一、审议《关于申请批准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请示》

会议指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有利于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该《请示》,由县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抓好落实。

人:阿不都克力木·艾力

参会领导:张磊、哈力米克热衣·塔瓦克、马晓军、王新强、古丽娜·艾力瓦、托乎尼亚孜·奥斯曼、李刚别克

列席人员:县委发改委、财政局、司法局、审计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住建局、文旅局应急管理局信访局林草局、商务工信局、水利局、交通局乡村振兴局卫健委伊犁州生态环境局伊宁县分局吐鲁番于孜乡人民政府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政府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