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县政阅〔2023〕06号
伊宁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二十四次常务会会议纪要
6月12日下午,县委副书记、县长阿地力·买买提同志主持召开伊宁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二十四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建议同意办理伊宁县农业农村局、伊宁县林业和草原局、伊宁县中医院及伊宁县卫健委资产处置的请示》《关于建议同意办理教育系统部分学校资产处置的请示》等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审议《关于建议同意办理伊宁县农业农村局、伊宁县林业和草原局、伊宁县中医院及伊宁县卫健委资产处置的请示》
会议指出,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合理处置国有资产,有利于进一步盘活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国有资产利用效率,促进我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该《请示》,由县财政局负责完善相关手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二、审议《关于建议同意办理教育系统部分学校资产处置的请示》
会议指出,该《请示》符合《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条例》规范处置教育系统国有资产,有利于进一步合理和有效使用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我县教育系统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该《请示》,由县财政局负责,县教育局配合,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三、《关于伊宁县喀什镇喀拉巴格小学等9所学校、2个教学点、33所幼儿园撤销暨1所学校办学类型变更的请示》
会议指出,变更部分学校办学类型是落实《伊宁县优化布局三年行动方案》的具体措施,有利于科学配置我县城乡义务教育资源,优化学校布局,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该《请示》,由县教育局负责严格按照程序办理。
四、审议《伊宁县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意见的请示》
会议指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县住房保障体系,是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住房的实施意见》的具体措施,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我县《实施意见》并抓好贯彻落实,有利于解决新市民、青年人、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众的住房困难问题,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该《请示》,由政府办按程序行文,县住建局负责抓好落实。
五、审议《关于在乡镇(片区)卫生院开设健康证办理窗口的申请》
会议指出,在乡镇(片区)开设健康证办理窗口,是进一步深化卫生健康领域“放管服”改革的具体措施,将便民服务延伸到基层,更加方便群众办事。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该《申请》,由县卫健委负责研究制定相应监管措施,切实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办理健康证工作的监管。
六、审议《关于修订伊宁县优秀科技特派员项目扶持实施办法》
会议指出,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伊宁县优秀科技特派员项目扶持实施办法》,有利于激励科技特派员干事创业,鼓励其进一步发挥技术优势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更好地推动产业发展、带动群众增收。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该《请示》,由副县长崔晓乾同志牵头,县科技局负责,在广泛征求乡镇(片区)和相关单位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实施办法》,经分管县领导审定后由政府办公室按程序行文。
七、审议《关于伊宁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九宗土地变性确权的请示》《关于加快推进伊宁县国有粮食企业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土地工作的请示》
会议指出,做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土地变性确权工作,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产权制度改革的重点和关键举措,有利于解决国有粮食企业融资难问题,引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更好地服务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该《请示》,由副县长王新强同志牵头,县发改委具体负责,与县财政局、政府法律顾问充分沟通,加快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土地变性确权工作,完整收集整理相关印证资料。
八、审议《关于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调整建设地址的请示》
会议指出,实施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满足社会养老服务的需求,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品质的重要举措,有利于逐步健全社会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事业,为老年人提供更优质的便民利民惠民的生活服务。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该《请示》,由县民政局负责,与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和政府法律顾问充分沟通,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项目审批、供地等手续,并及时与上级有关部门对接,加快项目跑办进度,力争尽快落地实施。
九、审议《关于处置公务用车的请示》
会议指出,按照依法依规做好公务用车处置工作,有助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优化资源配置,持续巩固公车制度改革成果。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对符合报废条件的公务用车进行处置,有利于节约经费开支,保障用车安全。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该《请示》,由政府办负责严格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十、听取伊犁州生态环境局伊宁县分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问题整改情况汇报
会议要求,针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中正在整改的4个问题,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带领相关责任单位,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加快整改进度,保质保量完成整改工作。一是由孟涛同志牵头,抓好工业硅企业配套脱硫塔建设问题整改。二是由王新强同志牵头,抓好金川矿业生态修复问题整改。三是由李刚别克同志牵头,抓好清洁煤制气中心建设问题整改。四是由胥艳斌同志牵头,抓好城南新区污水处理厂问题整改。
十一、听取县发改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汇报
会议要求,按照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目前反馈问题基本整改完毕,仅有“解决粮食系统改革历史遗留问题”1个问题正在整改,由孟涛同志牵头负责,张磊同志配合,坚持问题导向,层层传递压力、落实责任,扎实推进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落实落细,逐项销号。
十二、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一)审议《关于修订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和燃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请示》
会议认为,修订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和燃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利我县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对社会的影响,有效应对公共设施和设备、燃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该《请示》,由政府办按程序行文。
(二)审议《伊宁县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任务分解实施方案》《伊宁县综合防灾减灾“十四五”规划任务分解实施方案》《伊宁县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任务分解实施方案》
会议认为,研究制定以上三个《实施方案》,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措施,政府班子成员、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务必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与安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重大风险隐患管理整治,创新安全监管执法、强化安全科技支撑,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升我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以上三个《实施方案》,由政府办按程序行文。
会议要求,政府系统成立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政府各部门需以县人民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行文,必须由各部门主要领导认真审核签字,政府办严格把关,由分管县领导审核后方可行文。行文后若出现问题,由部门审签领导、政府办公室、分管县领导共同承担责任。
(三)听取国务院矿山安全帮扶指导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要求,国务院矿山安全帮扶指导组前两轮帮扶指导反馈问题隐患271条,目前已整改226条,正在整改45条。对正在整改的问题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各矿山包保县领导要加强督促指导;各责任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指导企业按照整改方案抓好问题隐患整改;县安委办要加大督办力度,再次印发督办函,确保问题整改落实落细,逐项销号。
十三、其他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建筑工地施工安全、园区企业生产安全以及农用机械安全等各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张利同志牵头,统筹县公安局、教育局、水利局等单位研究部署并做好学生溺水事故防范工作;阿布力哈依尔·哈依尔别克同志牵头,统筹调度好县应急指挥部工作;费勇同志牵头,强化工业企业监督指导,加强明察暗访;胥艳斌同志牵头,县住建局负责,加强建筑施工工地的安全生产监管。二是县发改委负责,针对尚未开工建设的10个新建和储备项目,以县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督办通知,督促项目进度,确保尽快开工建设。同时做好第二季度重大项目观摩会各项准备工作。
主持人:阿地力·买买提
参会领导:张磊、张利、崔晓乾、古丽娜·艾尼瓦、阿布力哈依尔·哈依尔别克、费勇、胥艳斌
列席人员:伊东工业园区、政府办、发改委、财政局、司法局、审计局、农业农村局、林草局、卫健委、教育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税务局、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社局、商务工信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政府法律顾问。
伊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