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压实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的通知》(矿安〔2021〕50号),矿山实行地方人民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按照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相关要求,现对伊宁县矿山及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情况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999—4022838。
附件:2024年伊宁县矿山及尾矿库日常监管主体及包保责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