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规范政府制定价格的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自治区政府定价听证目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伊宁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召开伊宁县城镇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将听证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伊宁县城镇供热价格调整
二、听证会召开时间:2024年9月中旬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名额
1.听证会代表共21名,其中:居民代表6名、经营户代表5名(新月亮湾物业1名、工商服各1名、建筑业1名),县人大代表1名,县政协委员1名,与供热利益相关的人员1名,县直政府部门及专家7名(县政法委、司法局、住建局、财政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各1名)。
2.旁听人:3名
3.新闻媒体记者1名。
四、听证人员产生方式
(一)消费者采取现场自愿报名或所在社区(街道)推荐方式产生。报名截止后,我委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二)经营者委托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推荐产生。
(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专家学者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组织人员,由各单位、部门推荐及本人自荐,或由伊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接邀请或聘请。
五、报名及确定办法
1.听证会参加人报名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居住在伊宁县范围内的居民。
(2)热忱关心公益事业,具有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对供热相关情况和政策有一定的了解。
(3)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的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和口头表达能力,就定价听证方案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和理由,并可以提出询问。
(4)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责任心,正确履行代表职责,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并能够保证亲自参加听证会。
2.听证会旁听人员及新闻媒体
为增加听证会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21号令第五条规定,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位和记者席。旁听人员也采取现场自愿报名的方式,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额满为止。旁听人员不享有发言权。新闻媒体由伊宁县发改委邀请参加。
六、报名方法及时间
消费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与本听证会有关的利益方,2024年8月30日前可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前往伊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科或者所在社区(街道)报名。
报名者应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族别、文化程度、职业、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居住地址等个人信息。
报名地址:伊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艾克然木
联系电话:13139800192
伊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