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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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喀什河引水枢纽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及确权工作的公示
2023-09-01   伊宁县自然资源局

为切实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保障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湖水坡岸线管理和保护范围的划定工作方案》(新政办发2018〕149号)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新水办〔2020〕56号、《关于切实做好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2021〕206号)文件要求,经伊宁县人民政府同意,伊宁县自然资源局拟开展对喀什河灌区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及确权工作。根据伊犁州喀什河流域管理处报送的《伊犁州喀什河流域管理处水利工程划界确权项目报告书》及矢量数据,伊宁县境内确权划界内容包括:

引水枢纽渠首水利工程管理范围445802.229平方米,保护范围157300.786平方米。引水枢纽工程包括:拦污桥闸、引水变道、东岸进水闸、泄洪闸、排砂闸、西岸进水闸、上游连接段、下游连接段。

伊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