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根本利益,提高城市供水价格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第21号令)、《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第8号令)、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加快推进我区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实施意见》(新发改农价〔2018〕1086号)等有关规定,我委决定自2023年6月5日至6月15日,对伊宁县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结果及城镇居民用水阶梯式水价实施办法、伊宁县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制度进行公开,现公告如下,敬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公开内容:《伊宁县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见附件)。
二、《伊宁县城镇居民用水阶梯式水价实施办法》(见附件)。
三、《伊宁县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制度》(见附件)。
四、公开方式:通过伊宁县政府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xjyn.gov.cn
五、意见反馈: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有意见建议我们将在收到意见建议5个工作日以内予以反馈。
联系人:李清建 艾克然木
联系电话:0999—4022519
伊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