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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
2024-09-02   伊宁县农业农村局

伊宁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实施主体遴选公告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经〔202489号)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开展,拟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参与2024年度项目实施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按照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业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伊宁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共计100万元,补助重点支持粮棉油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关键薄弱环节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确定2024年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产业为玉米和小麦。重点支持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实施主体,根据服务对象的需要,提供全程生产托管及单环节托管服务。

二、遴选条件

(一)具有两年以上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且已经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二)拥有与其服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条件,各类机械经过年审,农机操作人员证照齐全。

(三)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服务质量和价格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三、遴选程序

(一)申报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31日。

(二)申报方式:符合遴选条件、有意愿的服务组织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申报材料,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经局)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徐影  13679901735

(四)申报资料。

申报托管服务组织需提供以下材料

1、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申请表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其他能证明服务能力的资料。

(五)组织遴选。县农业农村局对自主申报、基本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择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承接主体。

(六)信息公示。拟遴选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在伊宁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附件:伊宁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

伊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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