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实施主体遴选公告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经〔2024〕89号)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开展,拟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参与2024年度项目实施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按照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伊宁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共计100万元,补助重点支持粮棉油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关键薄弱环节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确定2024年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产业为玉米和小麦。重点支持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实施主体,根据服务对象的需要,提供全程生产托管及单环节托管服务。
二、遴选条件
(一)具有两年以上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且已经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二)拥有与其服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条件,各类机械经过年审,农机操作人员证照齐全。
(三)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服务质量和价格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三、遴选程序
(一)申报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31日。
(二)申报方式:符合遴选条件、有意愿的服务组织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申报材料,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经局)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徐影 13679901735
(四)申报资料。
申报托管服务组织需提供以下材料
1、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申请表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其他能证明服务能力的资料。
(五)组织遴选。县农业农村局对自主申报、基本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择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承接主体。
(六)信息公示。拟遴选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在伊宁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附件:伊宁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
伊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