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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伊宁县分局关于2022年8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2-08-10   伊犁州生态环境局伊宁县分局


2021-01-1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810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8102022817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13779131991

通讯地址:伊宁县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8351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伊宁县阿热吾斯塘镇融合金谷烘干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伊县环审[2022]13

2022-8-10

2

关于伊宁县复合保温免拆外模板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伊县环审[2022]14

2022-8-10

3

关于新疆伊犁州伊宁县

集中医学观察点(方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伊县环审[2022]15

2022-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