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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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雾黄色预警的通知
2022-01-10  

伊县应急预警〔20221期


各乡镇片区、县直属各部门、各单位、辖区企业:

据新疆气象台2022年1月10日9时59分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目前,伊犁州局部区域已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预计今天白天到夜间,部分区域仍将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局地能见度小于200米。根据以上天气预报现将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有关事宜要求如下:

1、各乡镇片区、县直属各部门、各单位、辖区企业针对和降雾天气,要切实落实责任,部署到位、措施到位、有力应对,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及时有效进行处置,严防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2、气象部门加强天气过程监测预报预警,及时通报天气变化;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加大警力,做好道路安全的巡查排查工作,针对大雾情况,及时加强相关路段交通疏导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加大对建筑行业监管力度,大雾天气及时督促停止室外作业;文化和旅游部门加大对景区的巡查力度,针对大雾天气及时关闭户外旅游项目或景区,并做好游客疏散转移工作;消防救援队伍提前预置布防力量,做好紧急情况下应急处置工作。

3、道路交通运输企业要加强“两客一危”重点车辆的安全管理,加大对驾驶人员的警示教育,做到安全驾驶,做好防滑、防冻和防侧翻的预防措施。要加强因雾大易形成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各乡镇片区、县直属各部门、各单位、辖区企业要督导相关企业做好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各相关企业要及时检查维护照明设施、通风设施,以及施工场所的防雾安全防护设施。其中建筑施工单位要停止露天高处和起重吊装作业,不得进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装、拆除及升降作业。

5、各乡镇片区、县直属各部门、各单位、辖区企业做好应急值守工作联合消防等综合救援队伍认真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准备工作加强应急信息报送工作。凡发生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事故要在第一时间用电话报告,做到边处置边报告、边核实边书面报告,不得迟报、缓报、漏报、瞒报,确保信息畅通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