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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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降水雨夹雪天气的预警通知
2021-10-02  

伊县应急预警〔202173期


各乡镇片区、县直属各部门、各单位、辖区企业:

伊犁州直气象预警信息,伊犁州气象台2021年10月2日11时发布气象服务信息:9月30日夜间至10月2日10时,伊犁河谷大部出现中到大雨(1日白天到夜间海拔2000米、2日凌晨1800米以上区域为雨转雪),局地暴量,偏西风4到5级。其中10站以上累计降水量30毫米以上,最大降水中心出现在伊宁县阿吾利亚乡帕特喀布拉克沟(42.4毫米)。城区降水:伊宁县27.0毫米(大雨)。预计今日白天至夜间,伊犁河谷西部小雨转多云(山区为雨转雨夹雪或雪),东部、南部、北部沿山部分地区可达中到大量,山区局地大到暴雪,偏西风3到4级。

当前正直秋收冬播的关键时节,也将进入国庆节假期旅游高峰期,需要切实对此次降温天气过程,做好防范霜冻、暴雪、大风等灾害的各项准备工作,有力确保农牧业生产安全、旅游交通安全、城市运行安全。现就做好州直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

各乡镇片区、县直属各部门、各单位、辖区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工作各项部署要求,贯彻落实自治区防灾减灾救灾电视电话会议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安排,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高度重视此次天气过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不断提高灾害性天气预警工作能力

各乡镇片区、县直属各部门、各单位、辖区企业要完善预警手段,各部门要加强与气象、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局水利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明确各部门职责、信息通报程序及方式,完善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预警工作机制。在接到各类预警信息和警报后,要及时向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发出预警通知,督促其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各企业要及时掌握各类气象、汛情,完善预警响应机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防范自然灾害引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灾害性天气的各项防范措施和隐患排查工作

各乡镇片区、县直属各部门、各单位、辖区企业要进一步加强针对以上灾害性天气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各项防范措施,认真落实隐患排查工作。一是结合本单位特点,做好短时强降水、降温、雨夹雪、冰雹、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安全防范应对工作,及时做好抢险队伍和救援装备、物资的应急准备工作,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二是要及时做好降温、雨夹雪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及对公路、铁路、电力等生产设施造成破坏的防范应对工作。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认真检查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垂直运输设施的基础稳固和拉结及防风装置情况,对临时建筑,妥善安置易受极端天气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排除安全隐患。三是各乡镇片区、县直属各部门、各单位、辖区企业要督促辖区内矿山、尾矿库、野外作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等单位开展全面检查,针对当前气象情况,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监督企业认真排查、整改在防范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对企业存在隐患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停产撤人,确保安全。四是各矿山、野外施工作业单位要重点检查防淹井,防透水、截洪沟、排洪等设施的安全运行情况,核实台阶坡面是否存在滑坡危险及各项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尾矿库要重点检查周边及下游人员情况、坝体稳定性、防洪排水设施等;确保各类防范设施完好有效。五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要重点检查防洪沟、防洪坝等各类防洪设施,落实各项防洪措施,防范突发性山洪、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对电源线路、油气管道、重大危险源等重要设施的损毁。六是要坚决搬迁和撤离在山体滑坡危险区、山洪沟底等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企业各类人员。七是目前正处在旅游高峰时段,进山游客要注意山区雨夹雪、降温天气户外旅游活动特别是进山驴友注意野外安全,尽量采取避开方式、景区要根据灾害性天气情况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程序,景区以及进入景区道路存在山洪、泥石流和山体滑坡等重大隐患的,要停止经营,确保游客安全。八是山区雨夹雪天气对牧业生产有不利影响,提前做好牲畜防寒保暖及补饲工作。

四、加强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工作

各乡镇片区、县直属各部门、各单位、辖区企业要全面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反应灵敏、信息畅通。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发现存在问题,主要领导要在要在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到场、第一时间处置,不得迟报、缓报、漏报、瞒报各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