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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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县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2022-02-16  

为推进“多规合一”,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类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9〕18号)、《关于印发新疆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9〕92号)和《关于印发伊犁州直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伊州政发〔2019〕8号)要求文件精神,结合伊宁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坚决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坚持统一规划,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统筹各类空间和资源要素,强化规划权威,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建立区域统一、科学高效、责权清晰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推动伊宁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全面实现“塞外江南·魅力杏乡”奋斗目标。

(二)基本原则。坚持底线思维,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和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以更高的国土空间利用质量和效益推动实现永续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区域协同。统筹推进县级、乡镇和专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上下联动、自上而下协调划定空间控制线;坚持多规合一,全域覆盖。整合现行空间类规划,统筹区域协调、城乡融合、兵地融合,谋划我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形成“一张蓝图”;坚持以人为本,高质量发展。优化城乡功能布局和空间结构,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坚持因地制宜,创新发展。尊重自然规律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立足本县实际,突出本地特色,确保国土空间规划管用、实用、好用。

(三)工作目标。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现有空间类规划评估和空间发展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为空间定位基础,全面开展伊宁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并同步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管理系统,初步形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严格遵循国土空间上位规划,逐步建立伊宁县“二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二级”是指县(市)级—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类”是指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含村庄规划)。主要任务 伊宁县国土空间规划由伊宁县人民政府委托相关规划编制单位编制组织开展。本轮规划基期为2019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展望至2050年。

(一)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伊宁县国土空间规划是对县级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作出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是对州直国土空间规划的细化落实和具体安排,是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基础和依据。在空间规划体系中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 

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应开展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等空间类规划评估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开发适宜性评价等基础工作;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主体功能定位、各类约束性指标和引导性指标;确定县域城镇体系以及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总体规划;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明确管控要求;优化产业和城镇空间布局,构建多中心、网格化、组团式、集约型的国土空间格局;合理配置空间资源,统筹安排区域交通等基础设施布局和廊道控制,提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和布局要求,构建社区生活圈;确定开发边界内集中建设区的布局,明确城市主要发展方向、空间形态和用地构成;坚持文化传承,延续历史文脉,突出风貌特色和地域特征;明确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目标、任务和重点区域等。该项工作由人民政府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依据伊宁县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盘活存量、严控增量,提升国土空间品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用地效率。按照统一的国土规划数据库标准,建设规划成果数据库,并逐级上报至自然资源部备案。 

(二)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是对伊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进一步细化落实,结合我县实际,适时组织开展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把每一寸国土空间都规划的清清楚楚,纳入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蓝图”统一管控。面积较小,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的乡镇可与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合并编制,也可将一个以上的乡镇、街道合并编制。 

(三)专项规划。专项规划是指在特定区域(流域)、特定领域,为体现特定功能,对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作出的专门安排,是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如交通、能源、水利、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草原、自然保护地等专项规划,由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专项规划是深化和细化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组成部门和重要环节,国土空间规划是相关专项规划的基础,具有指导和约束作用。专项规划是深化和细化落实总体规划的主要途径,各部门可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结合实际适时开展相关专项规划编制(修改)工作。 

(四)详细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详细规划的依据,详细规划(含村庄规划)是深化和细化总体规划的主要途径。详细规划是对具体地块用途和开发建设强度等作出的实施性安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结合国土空间规划,适时开展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村庄规划是法定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 

进度安排 

(一)伊宁县国土空间规划 

伊宁县国土空间规划范围为伊宁县行政管辖范围。该项工作由伊宁县人民政府牵头,县直部门协同配合。为确保编制工作按时间节点压茬推进和后期持续维护,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部门专项规划和地区发展纲要是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基础。具体工作步骤和进度安排如下: 

1.启动阶段(2019年6-8月)。组建伊宁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编制经费;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规划编制单位,全面开展基础资料收集工作。(牵头单位:县人民政府责任单位: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2.研究阶段(2019年9-12月)。9月底前开展评估、评价和专题研究等前期工作,12月底前全面完成现行空间类规划评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重点专题研究工作,对接部门专项规划,初步建立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框架。(牵头单位:发改委、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住建局、水利局、交通局、伊犁州生态保护局伊宁县分局、农业农村局、林业草原局、文旅局、应急管理局、统计局、公安局、卫健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民政局、科技局、气象局、供电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铁塔公司) 

3.初步成果阶段(2020年9月底)。根据伊犁州国土空间上位规划,完成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件和规划数据库,建立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形成初步成果。(牵头单位:县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发改委、自然资源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住建局、水利局、交通局、伊犁州生态保护局伊宁县分局、农业农村局、林业草原局、文旅局、应急管理局、统计局、公安局、卫健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民政局、科技局、气象局、供电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铁塔公司) 

4.审批阶段(2020年12月底)。通过审查、论证、咨询和网上公告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规划成果送审稿,报县空间规划委员会、伊宁县人民政府、伊宁县人大审议通过后报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牵头单位:县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发改委、自然资源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住建局、水利局、交通局、伊犁州生态保护局伊宁县分局、农业农村局、林业草原局、文旅局、应急管理局、统计局、公安局、卫健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民政局、科技局、气象局、供电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铁塔公司) 

(二)村庄规划 

可结合自治区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安排,因地制宜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四、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主导,成立由县长担任组长、副组长由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成员由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伊宁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审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规划成果,研究推进规划编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重大协调,切实推动工作进展。各乡镇也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政府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的主体责任。 

(二)增强协同联动。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根据工作分工和时间节点要求,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确定一名相关业务负责人作为工作联络员及伊宁县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负责协调进度安排、专项规划大纲、资料收集提交、调研座谈、意见反馈等工作。 

(三)加强技术支撑。坚持专家领衔,参照伊犁州国土空间规划专家库人员,采取邀请专家的方式,在专题研究、咨询论证和技术审查方面对编制的实施和结果进行评估审查。县直行业部门业务骨干全程参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建立多方协调、公众参与模式,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四)强化公众参与。坚持“开门编规划”,建立广泛的公众参与机制,让社会各界和各族群众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到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各阶段当中,形成良好舆论导向和参与氛围,规划成果以多种方式进行公示,广纳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心。

(五)统筹安排经费。结合本县实际,科学测算伊宁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经费预算及使用计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经费纳入县财政足额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