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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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县统计局
2023-05-17   伊宁县统计局

(一)组织领导和统一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执行落实好各项统计调查工作;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县、乡及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加强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建设;根据深化统计制度改革要求,在国民经济核算工作上依据国家和自治区下发的核算标准和要求,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贯彻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

(三)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自治州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重大专项调查;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及非营利性服务业等统计工作,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劳动工资、科技、人口抽样、“四下”单位抽样调查、基本单位名录库、城乡划分、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表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六)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向伊宁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贯彻落实全国基本统计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九)做好乡镇统计站统计员业务培训,对基层基础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十)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各乡镇统计站数据平台,指导全县各乡镇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收集、整理各乡镇统计资料,开展对比分析研究。

(十二)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刘旭斌0999-4025921

高小龙0999-4025921

监督电话:0999-4025921(书记办公室电话)

综合、核算科:0999-4025901

能源、服务业科:0999-4028210

工业、劳资科:0999-4022840

一产、三产调查科:0999-4027210

商贸科、法规、教育科:0999-4020701

投资科:0999-4025595

办公地址:伊宁县亚麻厂家纺产业园经济综合高层办公楼6楼

办公时间: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伊宁县统计局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