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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开展河流、湖泊、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2023-04-26   伊宁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自治州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伊州政办发﹝2020﹞14号)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伊犁州辖区内州级承担的10条河流、1个湖泊、1个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16个登记单元,分别是:

1.大吉尔格郎河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依据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和水资源专项调查成果,以河流、湖泊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2.小吉尔格郎河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依据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和水资源专项调查成果,以河流、湖泊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3.匹里青河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依据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和水资源专项调查成果,以河流、湖泊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4.萨尔布拉克河共预划分3个登记单元,依据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和水资源专项调查成果,以河流、湖泊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5.特克斯河共预划分3个登记单元,依据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和水资源专项调查成果,以河流、湖泊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6.吉尔格朗河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依据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和水资源专项调查成果,以河流、湖泊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7.博尔博松河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依据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和水资源专项调查成果,以河流、湖泊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8.穆萨恩溪河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依据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和水资源专项调查成果,以河流、湖泊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9.阔布河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依据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和水资源专项调查成果,以河流、湖泊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10.吾尔塔木斯河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依据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和水资源专项调查成果,以河流、湖泊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11.高山绿湖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依据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和水资源专项调查成果,以河流、湖泊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12.伊犁河森林公园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依据自然保护地管理或保护审批部门提供的管理或保护审批范围界线划分登记单元。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30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9个县市、7个兵团单位(详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登记区域涉及的县市名单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426

附件:

登记区域涉及的县市名单

序号

登记单元名称

涉及县市

预划登记
单元数量

1

大吉尔格郎河

新源县、巩留县

兵团第四师72团、73团

1

2

小吉尔格郎河

特克斯县、巩留县

兵团第四师72团

1

3

匹里青河

伊宁县、伊宁市

兵团第四师66团

1

4

萨尔布拉克河

霍城县

3

5

特克斯河

昭苏县、特克斯县、巩留县、

新源县、兵团第四师74团、76团、77团、78团

3

6

吉尔格朗河

伊宁县、伊宁市、察布查尔县

1

7

博尔博松河

尼勒克县、伊宁县

1

8

穆萨恩溪河

伊宁县

1

9

阔布河

昭苏县、特克斯县

1

10

吾尔塔木斯河

昭苏县、特克斯县

1

11

高山绿湖

昭苏县

1

12

伊犁河森林公园

察布查尔县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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