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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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火令
2023-03-21   伊宁县消防救援大队

当前我县大风季节已经来临,由于风干物燥的气候特点,历来是我县火灾事故的高发期,加之春季各项工农业生产活动处于高峰期,用火、用电量剧增,特别是农村普遍使用明火取暖、做饭,村舍建筑耐火等级较低,可燃柴草堆垛密集,稍有疏忽,极易引发火烧连营的火灾事故。为切实做好辖区春季大风天气火灾预防工作,有效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现发布“禁火令”。

一、大风天气“禁火令”的实施时段

大风天气开始至大风天气结束,此处大风天气系指瞬间风速超过10米每秒(五级风以上,含五级)。

二、大风天气“禁火令”的启动实施

遇大风天气,“禁火令”即启动实施,县电视台及乡村广播应根据天气预报情况及时播报“禁火令”有关内容。

三、“禁火令”具体内容

(一)耐火等级较低的棚户区、住宅区,棉花、木材、芦苇、秸秆、粮食等易燃可燃物资集中的仓库、堆场周围500米范围内,严禁使用明火作业或焚烧物品、垃圾;

(二)严禁在室外使用明火做饭,或在室内使用带有室外烟囱易产生飞火的炉灶做饭、取暖;

(三)严禁在室外乱丢乱倒烟头、炉灰等各类火种;

(四)严禁在田间地头烧荒及烧灰积肥;

(五)严禁小孩玩火、燃放烟花爆竹;

(六)严禁在坟头烧香、烧纸、燃放爆竹;

(七)严禁野炊、烤火等行为。

四、“禁火令”的组织实施

(一)公安机关和安全生产监管管理部门应加强大风天气的消防监督;

(二)气象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向社会统一发布大风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并及时向政府和有关灾害防御、救助部门通报;

(三)融媒体中心应向社会播发或者刊登“禁火令”、大风天气火险信息和消防安全提示,有进行大风天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义务;

(四)农业部门应当加强对温室大棚等设施农业基地的安全检查,确保禁火限电措施落实到位;

(五)教育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活动,教育中小生自觉遵守和维护“禁火令”;

(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加强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监督施工单位有效落实停工、禁火等防范措施;

(七)应急、民政、卫建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本行业区域的大风天火灾防御工作;

(八)各乡镇片区及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时刻关注天气变化情况,明确“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组织成立巡查联防队,加强宣传、巡查、检查,并在大风天期间逐门逐户进行清理检查,确保“禁火令”等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